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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固定资产办事指南

固定资产处置办事指南

作者:   时间:2016-11-25   点击数:

固定资产处置

事项名称

资产处置(无偿调出、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

办理依据

 《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校资字〔2018〕3号)

服务对象

教职工

办理部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总务处房管科、图书馆、网络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地址

行政楼102房(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禤老师789204;总务处:宋老师648127;图书馆卢老师648543;网络中心李老师647169;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老师、杨老师64866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办理条件

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校资字〔2018〕3号)

所需材料

详见《南方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校资字〔2018〕3号)

现场办理

流程

1.填报“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表”,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

3.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及领导审签。

4.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5.上报学校审批

网上办理

流程

1.登录学校“资产管理平台”,根据资产类别进入子模块:“变动申请”。根据所需处置资产的类别填报申请,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单位主要领导审签。

3.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及领导审签。

4.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

5.上报学校审批

材料传递

路径

申请人——本单位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及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理时限

审核通过后,当场受理。

收费情况

无收费

常见问题

相关表格

详见“下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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