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固定资产报增 |
办理依据 |
南方医科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
服务对象 |
教职工 |
办理部门 |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科、总务处房管科、图书馆、网络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 |
联系地址 |
行政楼102房(国有资产管理处) |
联系方式 |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周老师 789204;总务处:宋老师 648127;图书馆:卢老师648543;网络中心:李老师 647169;国有资产管理处:金老师 648664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40 |
办理条件 |
采购固定资产 (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够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单价虽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起点,但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
所需材料 |
1.固定资产相关价值证明,如发票等; 2.固定资产申购材料; 3.固定资产采购合同; 4.固定资产验收相关材料; 5.固定资产报增单; 6.其他相关材料。 |
现场办理 流程 |
1.申请人完成部门相关材料(即财务报销单据汇总表及相关附件)审核,领导签字; 2.由申请人携材料至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报增登记,归口管理部门经办人审核,领导会签; 3.国有资产管理处复核。 |
网上办理 流程 |
无 |
材料传递 路径 |
申请人——本部门经费负责人签字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会签——国有资产管理处复核 |
办理时限 |
审核通过后,当场受理。 |
收费情况 |
无收费 |
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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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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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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