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
忠于职守
客观公正
廉洁自律
高效服务
作者: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审计处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向被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实施审计。
审计组在对审计事项审计后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组就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审计处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报学校领导审批。
被审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在15日内向审计处或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审计处复议后报学校领导裁决。
被审单位和有关单位对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必须执行,并如期将落实情况报送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