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审计
忠于职守
客观公正
廉洁自律
高效服务
作者: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审计委托: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审计委托书。
审计处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编制审计方案,向被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被审计人提交述职报告(任职期间每年年底提交自查自律报告)。
实施审计。
审计组在对审计事项审计后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组就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审计处审定审计报告,报送委托部门。
委托单位或被审单位应将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报送审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