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教育审计规范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推进我省教育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水平和效率,根据《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我们组织制定了《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等16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不断提高我省教育审计工作水平,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 2.广东省教育系统财务收支审计办法 3.广东省教育系统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办法 4.广东省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5.广东省教育系统固定资产审计办法 6.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7.广东省教育系统计算机审计办法 8.广东省教育系统经济效益审计办法 9.广东省教育系统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办法 10.广东省教育系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审计办法 11.广东省教育系统合同审计办法 12.广东省教育系统专项审计调查办法 13.广东省教育系统后续审计办法 14.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运用暂行规定 15.广东省教育系统审计结果公告暂行规定 16.广东省教育系统兼职审计人员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