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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本部圣地小区公有住房内部租赁的通知
作者:圣地小区        发布时间:2013-11-14        阅读量: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南方医院、珠江医院、江都医院、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了解决部分教职工住房困难,学校办公会决定,对校本部圣地小区公有住房实行内部租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租赁对象及条件:
1、凡是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含校本部、南校区、南方医院、珠江医院、江都医院、华瑞医院)均可申请租房、租车位。
2、本次住房内部租赁为个人承租的方式,夫妻双方均为本校正式工作人员的只能以户为单位申请1套。
3、对没有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申请人给予照顾。
二、租赁数量及面积
校本部圣地小区共有住房84套,其中:二房一厅(建筑面积65M2-70M2)51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82 M2-115 M2)22套,四房一厅(建筑面积95 M2)8套,复式楼(建筑面积193M2—224 M2)3套,车位22个。除用于小区管理用房2套以外,可内部租赁住房82套。
三、租赁价格及时限
校本部圣地小区公有住房内部租赁基准价为1300元/ M2起,再根据房屋的楼层、朝向等,按调节系数核定总价,车位内部租赁价格为每个6万元,住房和车位内部租赁年限为30年(仅为使用权)。
四、组织管理和监督
1、学校成立圣地小区公有住房内部租赁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总务处等单位人员组成。
组长:何绍林
成员:李春光、程 群、喻德旷、何立文、邹 娅
办公室设在总务处房管科,办公电话:48682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监督。
3、学校纪委、监察处按有关要求实施监督。
4、南校区、南方医院、珠江医院、江都医院、华瑞医院由各单位总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汇总后报大学总务处房管科。
五、租赁方法及程序
1、填表: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圣地小区公有住房内部租赁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组织部或人事处和总务处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公示:对组织审核后的租房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配号:对于取得申请资格的人员,采取抽签方式配号。
4、定金:申请人到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经费结算室缴纳定金5000元。
5、选房:选房顺序按配号先后进行,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及定金凭据按次序选房。
6、付款:先到房管科领取价格凭条,然后到中行同和分理处一次性交付租金。交款帐户:南方医科大学,帐号:845553051608096001,交款人的名称应是申请人的姓名,交款后凭银行的回执到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经费结算室5号窗开票。
7、交房:申请人持定金凭据、房款凭据到总务处房管科办理相关手续,领取住房钥匙。
六、时间安排
1、2007年9月17日至9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下午17:00为看房时间。
2、2007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下午17:30止,由本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单位领导审核。南校区、南方医院、珠江医院、江都医院、华瑞医院由总务部门汇总,校直各单位指定专人汇总后报大学总务处房管科。
3、2007年10月21日至10月31日由组织部、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
4、2007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校园网上公示。
5、资格确认、交款和选房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留意校园网公告。
七、要求
1、申请内部租赁人员在填写资料时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虚假信息带来的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2、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南方医科大学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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