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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16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9日 | 来源: | 作者:
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中医系,始建于1975年7月,是全军唯一的集教、研、医为一体的培养全军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高级人才基地。2005年6月学校转制后成立中医药学院。
学院目前开展了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药学三个一级学科,开设了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中药制药工程5个本科专业,是全国综合性大学或医科大学中中医药人才培养规模最大的院校之一。拥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个。还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重点专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中心”1个,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高校中药化妆品工程中心1个。拥有5个国家级质量工程和22个省级质量工程,逐步构建了优质的中医药教学平台。研制的三九胃泰、正天丸、尿毒清颗粒、注射用双黄连分针剂等中药新药,产品畅销国内外。2004年以来,学院主持和参与各类科研课题420余项,获科研经费9000多万元。发表SCI收录论文200余篇,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00余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8项,其中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
学院现有专业专任教师10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7名、硕士生导师43名。包括有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3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3人;广东省名中医4人;全国/全军优秀教师5人;广东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人。目前在校中医药本科生2000余人,研究生200余人。自2013年开始,设立南方医科大学“名老中医传承班”,以探索“现代院校教育与传统师承教育相互结合”的新型人才培养途径。
为加强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2016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政审合格。
2、应为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全日制博士后出站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以上人员第一学历原则上要求为全日制本科。
3、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4、具有良好的外语授课能力,能展开双语教学,能主讲一门本专业课程,并能开设2-3门相关专业课程。
5、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6、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7、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6日至8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个人简历(基本情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外语水平证书、资格证及岗位招聘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一同发至邮箱119995452@qq.com,邮件标题注明“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网站(http://portal.smu.edu.cn/zyyxy/),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报名资格审查
我院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进入考核。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在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网站上公示,应聘者可在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网站(http://portal.smu.edu.cn/zyyxy/)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面试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初试、复试,分别考核岗位能力、综合能力。
(一)初试(岗位能力考核)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各招聘岗位所在教研室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各招聘工作小组自行出题,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双语教学等岗位能力进行初试考核,初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初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能力考核)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复试(综合能力考核)。
初试(岗位能力考核)成绩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综合能力考核)
学院成立复试考核小组,采用专业课试讲、英语口语测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业务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英语水平等综合能力。
复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复试(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生复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初试(岗位能力考核)成绩×50%+复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成绩合格线为75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南方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1月1日。
(二)网上报名,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在符合公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基础上,境外留学归国博士(后)、硕士以及国内当年出站博士后,可应聘招聘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四)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119995452@qq.com 咨询电话:020-61648245(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