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0-17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shizi 】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文件)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3]6号)精神,现将2014年我校接受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2、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

指导教师应为申报单位在职博士生导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申报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2、申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条件

接受学科应为博士点学科。

指导教师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博士点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师德高尚、学风文风严谨、工作认真负责。

三、申报步骤

由各学院、中心、研究所等相关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导师填报接受计划,单位审核后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师资科整理、汇总全校接受计划,经学校审批后报武汉中心。武汉中心将汇总审核后的接受计划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和“中国高校教师网”上发布。

有资格接收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单位和导师都可以接收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四、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申报单位

学校鼓励各相关单位及教师踊跃申报接受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单位按要求汇总本单位各学科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提出的申报计划。申报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需填写《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和《接受计划汇总表》(附件2;申报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的,需填写《接受计划汇总表》(附件2)和《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信息登记表》(附件3)。

2、申报表填写要求

申报计划按二级学科填写,或者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博士后流动站,博士点的名称填报;要简明扼要地列出接受访问学者的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规定,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年。每个项目的申报表一式2份,统一格式为:5号宋体字,A4纸打印,电子版发至shizi@fimmu.com邮箱。

3、报送时间

20131028,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

附件2《接受计划汇总表》

附件3、《高等学校接受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工作信息登记表》

 

 

 

                             南方医科大学

 

                         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建英,联系电话:648706

 

 

 

 

附件1.doc
文件类型: .doc 12f23bfb582c5610e4a16dba309fd5d5.doc (32.00 KB)

 

附件2.rar
文件类型: .rar c73099c6b146892ea68c0dab7a404a70.rar (273.61 KB)

 

附件3.doc
文件类型: .doc e8b7eec35aab8509e35ecce65128c323.doc (31.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