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新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试行)》,经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汇总,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奖励津贴下拨给你们,请根据下拨总额做好二级分配。为确保奖励津贴在春节前发放到个人,请务必于2012年12月20日前上报你单位奖励津贴发放表(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表格见附件)。
关于教学、计划内办学奖励津贴有关问题请咨询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奖励津贴请咨询科技处;管理工作奖励津贴请咨询组织部、人事处。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