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2-26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学院、附属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元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澳门培养单位协助提供自费的医疗服务计划,视情况提供学校宿舍(住宿费自理)。合作导师负责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开支(如消耗品、实验仪器、出差费用、出席国际会议经费等)。

2024年计划资助3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未进站的博士毕业生或在职科研人员,上述申请人一般应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未进站的申请人需先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获选后再办理博士后进站手续。在职科研人员申报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

3.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5.能全职在澳门工作2年

6.专业领域:中医药(生物医学、临床生物学、生物讯息学、中药学、药学、化学等),微电子(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理学、模拟与混合电路等)月球与行星研究(物理学、应用数学、化学、地质学、天文学、计算机科学和技术、大气科学、空间物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等),智慧城市物联网(智能感知、网络存储和传输、大数据分析和控制、智慧能源物联网、智能交通、公共安全监控和灾害防治等),其他目前在澳门已具备发展基础和潜力且具有杰出学术带头人的优势专业领域。

7.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 档博新计划、BC 档)资助

三、申报时间

20243月1—4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岗位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和申报系统中均可查阅。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报及遴选程序为个人申请,学校审核,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境)外交流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审核

学校将对申请人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3.内地与澳门组织遴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第一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60名候选人。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与最多2位合作导师对接。对接成功后,候选人和合作导师共同撰写研究方案,并由候选人向澳门项目秘书处递交申请表和研究方案。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组织项目第二轮专家评审,确定不超过30名拟获选人员。

申请人可于6月登录申报系统查询第一轮专家评审结果。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如申请人同时申报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2.进站的获资助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作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

3.获资助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站,并赴澳门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 号)和《关于印发“香江学者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1〕92 号)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需查验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获选资格,不办理进站手续。

6.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完成项目并按期出站后,可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获得《资助证书》。




(联系人:林梓,联系电话:020-61648419)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