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动站设站单位: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校人字〔2013〕56号)要求,学校定于2013年12月上旬开展博士后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详见附件1。
二、考核程序
1、博士后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中期考核表》(附件2,一式两份),提交《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计划书》(附件3)、《博士后研究开题报告论证书》(附件4)、以及在站期间所发表或录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或奖项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由各设站单位收集汇总后于11月22日前统一交学校博管办。
2、博士后进行20分钟现场汇报,介绍科研进展及阶段性成果,回答专家的提问,考核专家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专家依据被考核人的相关材料及汇报情况,重点考核其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在站时间及综合表现等,对其是否按计划完成相关研究任务,是否能保证按期完成博士后研究计划做出评价。
4、考核小组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签署考核意见。
5、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中期考核以企业工作站为主,具体程序由流动站和工作站参照以上程序协商确定。
三、考核等级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类。
1、优秀:综合素质高,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意识强,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全职在站工作;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1项。
2、合格: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意识较强,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全年累计请假不超过20天,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参与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3、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或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相应处分;
2)不在站时间累计超过30天;
3)未按时完成开题;
4)进站后未撰写与研究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未申报任何科研项目。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中期考核为“优秀”,作为“校级优秀博士后”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考核小组应指出不足,要求其按期改正;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由校博管办作退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