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京溪街经济科通知,白云区为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了《2017年白云区安排重点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对重点企业的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给予一定指标。请需要申请入读指标的教职工务必于今天下午15:30以前将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劳资科(行政楼419房间),逾期不受理。申请入读指标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计划安排的新生入学指标
2017年白云区计划安排重点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公办学位)起始年级学位指标名额以区政府同意为准。
二、申请入学指标的员工必备条件
申请入学指标的重点企业员工原则上是户籍在广州市以外,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款:
(一)只需夫妻一方在白云区重点企业工作,夫妻一方户籍为非广州市户籍、申请入学子女户籍为非广州市籍;
(二)与可享受该项政策的重点企业签订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现居住地在白云区,有稳定的居住场所,且原则上在现居地连续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2011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有入学记录的儿童;
(五)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必须是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学生。
上述员工工作及居住情况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白云区企业员工随迁子女申请人信息表;
(二)来穗人员夫妻双方及子女原籍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当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居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宜超过1个月);
(四)来穗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五)在白云区的有效居住证明。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持有的住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地在公司宿舍的企业员工需出具的公司宿舍分配证明(附公司宿舍产权证明资料)。
(联系人:李丹,邹钰莹 联系电话:648152,648707)
附件:1.白云区企业员工随迁子女申请人信息表
2.《2017年白云区安排重点企业员工随迁子女义
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小区配套学校)起始
年级学位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