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0-22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附属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96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8年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五附属医院、深圳医院、口腔医院、皮肤病医院、深圳口腔医院、南海医院、顺德医院等11家直属附属医院;中医药学院人员需依托相关附属医院申报。

二、申报推荐名额

每家直属附属医院可向学校推荐医学领军人才不超过5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不超过30名。其中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重点建设医院可向学校推荐医学领军人才不超过10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不超过60名。

三、申报条件

(一)医学领军人才申请人年龄为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请人年龄为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我省卫生健康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直接入选,由推荐单位出具有关佐证材料(已在第一批广东省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名单公布的不需要再上报)。

(三)具体选拔基本标准见《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7〕38号,附件2)。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申报类别认真填写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筛。各单位成立专家组,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申报对象。推荐申报人选及符合条件直接入选人员须在单位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将其申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申报表、相关学历、执业证书、单位聘用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符合条件直接入选人员的相关佐证材料等)于10月30日之前报至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推荐。由学校“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对附属医院推荐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对比选拔标准优中选优,提出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示后,于11月10日之前报省卫生计生委。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wanyu830@qq.com,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包括:

(一)推荐报告,内容应包含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含医德等)、公示情况等。推荐报告须以单位党委名义正式上报并由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

(二)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学历、执业证书、单位聘用证书、奖励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统一装订在《申报书》五、相关佐证材料部分),装订成册,每人一式2份。

(三)《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推荐名册》(见附件4)。

(四)直接入选人员名单(附件5)及佐证材料。


附件:

1.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96号)

2.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7〕38号)

3.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申报书

4.广东省医学领军人才及杰出青年医学人才推荐名册

5.符合直接入选的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名单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22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方式: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