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学校2017年度部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空余岗位数为各单位编制专业技术岗位数和现聘专业技术人数之间的差额,正高、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比例按照核定的比例设置。各单位根据岗位空余情况开展职务聘任工作。
二、聘任人员范围及要求
1、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以考代评、学校委托外单位评审、或省外来粤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但未聘任相应职务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留学人员待回校工作后方可参加职务聘任。
2、未按规定参加聘任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程序
1、方案制定。各单位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并结合单位实际,填报《各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附件1),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须明确待聘职务数量、聘任条件和应参加聘任人员。
2、个人申报。竞聘人员按各自单位条件要求,填写《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参加竞聘。
3、单位推荐。各单位审查聘任表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并与人事处核定《各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一览表》数据后,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从高到低依次组织评议,严格按照本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数进行推荐。经单位研究,形成高级职务推荐方案和中级(含)以下职务聘任方案,公示7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
4、学校审批聘任。
四、有关要求
1、个人报送材料:《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附件2)。
2、单位报送材料:①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报告(附件3);②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汇总表(附件4);③单位聘任条件;④个人申报材料。
3、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中电子材料通过OA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