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工作安排,定于6月3日在校本部开展职称评审答辩暨学科组评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答辩。请答辩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会场。
二、答辩程序
1.申报人简明扼要陈述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教学科研创新等方面的内容(限时5分钟);
2.评委从专业技术工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提问。
三、其他
1、答辩可采取PPT答辩或口述答辩的形式,如需PPT答辩,请各单位在6月1日上午前上报名单至学校人事处,因电脑Office版本不同,请以最低版本保存,同时提供pdf版本。
2、如无法参与现场答辩的人员,可申请远程网络视频答辩,请申请人安排好专人负责,并在评审会开始前调试好设备和程序。
附件:答辩顺序安排表
人事处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