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5-23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附件1, 现将我校2020年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四)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五)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二、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1.申请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

2.如系统中有拟访问学校但没有意向导师的,需本人联系对方学校接受管理部门是否同意接受,若同意接受,才能申报(部分高校严格按照招生目录进行录取,不在目录中的导师没有接受名额)。

3.请申请人仔细查看申报高校的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报人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进行网上申请。

(二)前期沟通。为提高录取率,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事先进行沟通,了解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三)择优推荐。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学校申报,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经省教育厅审核、公示后,报武汉中心协调录取。

(四)报到访学。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

三、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内著名高校访学进修,并于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17:00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10875126@qq.com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一)一式三份《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2),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汇总后的《广东省高等教师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2.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广东省高等教师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人事处   

2020522

(联系人:曾芷韵,联系电话: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