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05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08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开展校本部及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二级岗的申报工作,为全面掌握有关情况,现开展摸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广东省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之一: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成员;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4.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遴选进入第二轮遴选的院士候选人;
5.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名)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863”项目、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7.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8.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9.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10.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1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12.珠江学者特聘教授;
13.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国家级培养对象;
14.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
15.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6.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上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或任正高级职务满15年以上,担任博士生导师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
二、工作要求
1.请相关单位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于2020年7月13日之前将《专业技术二级岗申报摸底情况表》(附件)报送至人事处。
2.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0年7月3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方式: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