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

【 发布日期: 12-0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传播弘扬新时代师德楷模风范,推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风尚,中国教师博物馆向各单位征集反映教书育人风范、蕴含师德教育功能的各类见证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获“七一勋章”“人民教育家”“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教育世家”的优秀教师代表。

2.获其他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等。

二、征集证物

(一)代表身份或荣誉的证书、聘书、工作证、奖状、奖杯、奖章等原件、复制品或彩色复印件。

(二)教育教学所用的课本、教案、讲义、工作手稿、笔记日记、批改作业及论文等原件。

(三)教育教学所用的笔墨纸砚、办公设备、教学标本、教学模型、教学挂图、教学实验仪器、幻灯片等原件。

(四)带有本人印迹的服饰、信件、手稿、书画、照片、书籍、画册、声像资料等原件。

三、使用方式

中国教师博物馆将以文物级别精心保存上述证物,并按照国家标准系统展出,充分挖掘师德教育功能,打造“民族文化记忆、教育历史遗产、教师精神家园”。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积极进行动员和沟通,鼓励教育名家及优秀教师捐赠上述教育见证物。中国教师博物馆将出具收藏证明,并进行一定形式的回馈和答谢。

请各单位汇总捐赠情况,填写《中国教师博物馆征集教书育人见证物清单》(附件),于2022年12月25日前连同见证物报送至行政楼429办公室


附件:中国教师博物馆见证物征集物品清单


人事处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方式: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