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3-02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相关选派要求,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附件1)相关要求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20234月10日至4月20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一栏应点选“广东省教育厅”),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网上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在申请人提交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推荐意见内容另建一个WORD文档作为电子版文件提交

三)材料提交。各单位将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于420下班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hizi@s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

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233月2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020-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