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4-1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五附属医院、口腔医院、皮肤病医院、深圳口腔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人函〔2023〕26号,以下简称“省考试通知”),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依据、对象、专业、考试内容及方式、成绩合格标准见“省考试通知”

二、倾斜政策

根据省考试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待省通知。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60号)要求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对一线医务人员的界定条件,对参加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一个职称晋升周期内,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相关人员(包括编制内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予以认定,并将名单和认定依据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如有)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人员可免考。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注意】考虑到政策倾斜人员的认定会与考试报名存在时间重叠,上报时间和方式暂未明确,且名单还需上报省级部门审定,请申请人综合考虑,慎重对待,以免漏报。

三、程序及时间要求

1、个人报名(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3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和材料上传要求(附件1),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签订报名承诺书,上传本人照片及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南方医科大学)。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

网上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各附属医院人事管理部门审核。附属医院负责收齐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

【注意】网上报名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单位名称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二级单位”格式填写,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2、报名点审核(2023年4月21日至5月15日)2023年度高级考试资格由各附属医院审核,各有关附属医院须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在2023年5月11日上午9:00前在系统上完成所在单位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2)和报名表,以各附属医院正式报送的报名材料名单为准,未经医院审核报送或逾期报送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3、考点审核(2023年5月16日至5月26日)。

4、网上缴费(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考生应在考点审核通过后,6月2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5、准考证打印(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6月27日至6月3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6、考试时间(2023年7月1日至7月2日)。2023年7月1日、2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附件:1.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报名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