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6-05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29号,附件1)、《关于新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办的通知》(附件2),现将我校申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23〕29号)申领对象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已发放的人才优粤卡统一按新办法换发。

二、需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附件3)

1、申请表需申请人签字、张贴照片(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

2、“工作单位意见”栏留空。

二)劳动关系证明

1、申请时申请人已全职在广东省工作且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由属地人社部门服务窗口系统内查验申请人社保记录;港澳台、外籍申请人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不少于6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社保缴纳证明办理指南详见人事处网页https://portal.smu.edu.cn/renshi/info/1019/5621.htm。

2、申请时申请人已与我校签订柔性引才合作协议的,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且每年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关系、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原件),申请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单位证明(原件)。

(三)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包括: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四)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1、奖项获得者、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入选者需提供证书、入选通知、项目批准通知或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

2、实验室及科研平台人才:提供申报单位批准成立或注册证明、人才认定材料等

3、学历类人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注:非中文证明材料均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五)证件照

一寸白底个人正面免冠证件照(规格:358像素(宽)×441像素,《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中须张贴照片,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六)优粤卡旧卡(如有)

、申领程序

(一)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交上述材料。

2、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提交学校审核、盖章,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审批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集中办理:请2023年61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纸质版送至行政楼418室,电子版照片发送至42974404@qq.com

2、常态化办理:人才工作办公室常年受理申请,汇总后分批办理。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的通知

     2.关于新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办的通知

     3.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申请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65

(联系人:李丹、曾芷韵;联系电话:61648152、6164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