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2-21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南方医院、珠江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五附属医院、口腔医院、皮肤病医院、深圳口腔医院: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通知网址:http://www.gdwsrc.net/contents/29/7685.html以下简称“省考试通知”),2024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依据、对象、专业、考试内容及方式、成绩合格标准见“省考试通知”

二、倾斜政策

根据省考试通知,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免于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名单由各单位按要求上报,上报方式待省通知。

(一)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要求,进入疫情防控新阶段,不再新增开展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认定;对于原已认定为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执行原有职称激励政策。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审核工作,认定情况逐级核实后,报上级备案。备案工作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援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派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援派期1年或以上的我省援藏援疆援青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

2.各地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选派到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四省区参加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满1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省委组织部统一选派到艰苦欠发达地区从事帮扶工作满1年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3.根据《广东省关于改进和加强援外医疗队工作实施意见》(粤卫〔2019〕70号)要求,援外任务为1年期及以上的援外医疗队队员。

【注意】考虑到政策倾斜人员的认定会与考试报名存在时间重叠,上报时间和方式暂未明确,且名单还需上报省级部门审定,请申请人综合考虑,慎重对待,以免漏报。

三、程序及时间要求

1、个人报名(2024年2月19日至2月28日)。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2月19日至2月28日登录广东卫生人才网(www.gdwsrc.net),对照《考生须知(2024年版)》(见报名系统首页)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现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并提交至报名点。考生对本人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清晰度负责。2月28日24:00后报名系统关闭,逾期不再接受补报、信息修改和材料补充。

报名提交成功后,考生须直接从网上打印一份《广东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连同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提交至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报名表和报名材料原件,认真审核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具意见及公章

【注意】网上报名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单位名称按照“南方医科大学+二级单位”格式填写,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2、报名点审核(2024年2月20日至3月8日)。2024年度高级考试资格由各附属医院审核,各有关附属医院须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在20243524:00在系统上完成所在单位所有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并向学校人事处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和报名表,以各附属医院正式报送的报名材料名单为准,未经医院审核报送或逾期报送材料,学校不予受理。

3、考点审核(2024年3月11日至3月22日)。

4、网上缴费(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高级资格考试按100元/人收取考试费。经考点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4月8日至4月1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考试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后,因本人原因弃考或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5、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5日,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按要求维护信息后打印《准考证》。

6、考试时间(2024年7月6日至7月7日)。2024年7月6日、7日,考生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附件:报名汇总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2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