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一)个人申请、单位请示;
(二)《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二、办理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携相关病历资料,交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医院签署意见。
(二)单位将个人申请、《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单位请示报学校人事处。
(三)人事处审核后在《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签署意见,出具委托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委托书。
(四)申请人持各部门已签署意见的《广东省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人事处委托书到省人社厅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五)申请人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根据退休、退职条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