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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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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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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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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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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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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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流动站提出出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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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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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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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博士后出站研究报告书写规范》要求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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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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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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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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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流动站组织出站答辩,将答辩预告于答辩5天前报学校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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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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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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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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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出站管理规定》组织答辩,答辩组成员至少包括5名专家,其中至少包括1名外校专家。评审专家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报告会表决票》,答辩情况及表决结果记录在《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期满出站报告会会议记录表》上并请全部评审专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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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定见附件3
《表决票》见附件4
《记录表》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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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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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基金总结报告填写
(未获得博士后基金者不需要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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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按照网上提示:在线填写相关资料,下载补充完整,再次上传,提交。
2、下载最终格式《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打印,博士后签名、合作导师审核签名、设站单位(学院、医院)审核盖章、获资助者(博士后)签字完成后,送博管办审核盖章(附属医院请组织人事处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3、交行政楼一楼财务处资产管理科(104办公室)审核签字后,到106办公室盖财务处公章。(附属医院请盖医院财务处公章)
4、以上材料完成后交学校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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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总结报告》请在博士后网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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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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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出站材料到校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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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每类材料均需含原件至少一份,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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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在线生成打印,本人签名)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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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生成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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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四份。(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需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分别填写此表各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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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见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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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四份。其中第一栏流动站审核意见处由所在学院(附属医院)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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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见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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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博士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博士后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各一式四份;多子女者还需提供子女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子女准生证明及本人和家属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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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站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出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或单位自定格式的接收函,或者人才市场档案托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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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见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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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省自筹和国家计划招收的博士后,还需《博士后研究人员专项经费收支结余情况一览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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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装订成册的《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4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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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博士后出站业绩(博士后在站期间发表论文复印件、获得基金证明复印件等)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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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填写《广东省博士后证书发放登记表》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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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见附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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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符合下述情况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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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役军人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转业(复员)到地方工作,须出具转业(复员)证明,或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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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分配到军队工作,须出具军队师以上干部部门的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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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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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助总结报告》请在博士后网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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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还需登陆“中国博士后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在该系统上填报“博士后出站申请”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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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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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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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博士后出站手续通知单所示流程,还清图书馆借书并签字、交回工作证、医疗证。搬离并清洁博士后公寓,公寓助理验收,交回门卡、钥匙、电卡,持住房押金单到博管办签字,到财务处走经费报销流程领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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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手续通知单见附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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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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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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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广东人社厅审批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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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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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出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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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博管办通知后,领取博士后证书、分配工作介绍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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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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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工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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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校博管办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交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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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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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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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学校财务处工薪福利科领取《转移公积金证明》交新单位财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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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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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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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关系在校内的党员博士后出站后到省内工作,可到所在学院直接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新单位;到省外工作的博士后到学校组织部组织科(402办),开具《转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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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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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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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事处劳资科(43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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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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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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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调档函,将调档函送至至学校人事处档案室(42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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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科研报告会表决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