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3-11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daqun05 】

 

各学院、附属医院党委,顺德校区管委会党委,校直工委,基因工程研究所党总支: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同时也为晋升、聘任、奖惩、培训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激励教职工争先创优、奋发进取,努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多做贡献,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精神,开展201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对象为管理权限在学校的各类人员。

三、组织领导

201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年度考核工作。

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肖社初   陈志中

组员:昌家杰  常军武  陈映斌  何明军  李绍波  胡海源  邱晓光     

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主任:昌家杰  常军武

成员:曹    王双玲      陈玉平          刘永红          刘玉霜  李玉刚  申树群

办公室设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干部科和人事处人事科,负责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

四、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立场、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业务素质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表现情况。

五、考核等级及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其基本标准分别是: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专职辅导员评定为优秀的,还需在当年度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称号。经学校批准表彰的当年度标兵、先进个人一般应定为优秀等次。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优秀等次指标计算方法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15%,并实行优秀指标积点制管理,计算方法为: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15%=优秀指标积点,每满1个积点为1个优秀名额,剩余优秀指标积点累计到下一年度使用;年终表彰被评为标兵单位的,优秀指标积点增加1.0,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优秀指标积点增加0.5

各单位按管理干部、科室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四个类别分别进行优秀指标积点计算。

七、考核步骤

2012年度考核以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单位评定、学校党委审定等步骤,结合年终表彰工作一起进行。

(一)撰写总结报告

考核对象应对照工作职责要求,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应自身状况和工作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述职及民主评议

述职及民主评议按照以下类别分别组织实施:

1、管理岗位干部

①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学校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组织考核。

南方医院、珠江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实施。

学校处级领导干部,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江都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南方、珠江医院机关处长已经完成换届考核的,不再进行测评。

②一般管理干部

其他管理岗位干部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南方医院、珠江医院按干部管理权限,医院机关副处长报学校审批,其他管理干部报学校备案。

2、科室领导

各学院、附属医院科室领导由各单位按管理权限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

3、专业技术干部

专业技术干部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牵头,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

4、工勤人员

工勤人员由本单位组织。

(三)单位评定

各单位根据个人总结、述职、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评定年度考核等级,评定优秀等级不得超过本单位优秀指标积点数

(四)上报考核材料

各单位将参加年度考核对象的工作总结报告、年度考核登记表及相关表格、年度考核结果评定请示等材料,于315日前报学校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学校管理干部、科室领导考核结果报党委组织部,专业技术岗位干部、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八、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二)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除首次就业的人员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上一级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应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培训;属领导职务的,应改任非领导职务。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停发年底绩效工资奖励部分并一般应调整其岗位。如不服从组织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度内任用期满的,考核结果作为正式任职依据使用。

九、有关说明和要求

(一)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不满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试用期),不参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伤病假、女性工作人员产假及哺乳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业,本年度在单位工作累计满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试用期),由其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四)派出学习、培训、扶贫或者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根据其学习、培训或服务单位提供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挂职锻炼人员在挂职期间的考核,由挂聘单位负责,结果抄送派出单位。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

(五)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没有问题的,按规定补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受处分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从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确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八)考核对象必须自觉遵守考核纪律,不得对反映问题和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进行打击报复。

(九)参加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正确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准确地对考核对象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十)考核期间正值学期末,各项工作紧张繁忙,各单位一定要处理好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提高效率,做到考核工作和其他工作两不误。

(十一)年度考核相关文件及电子表格请于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报送的考核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并报电子表格(除考核登记表、群众评议表外)到邮箱:rsc@fimmu.com

附:1、《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

2、《南方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表》

3、《南方医科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4、《南方医科大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

5、《南方医科大学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6、《南方医科大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

7、《南方医科大学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

   

(联系人:彭  浩、申树群  联系电话:648080648089

 

 

 

 

 

 

 

 

 

 

 

 

 

 

 

中共南方医科大学委员会

〇一三年一月十七

 

附件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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