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相关选派要求,现就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流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详情请查阅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以及《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附件1)相关要求。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2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单位一栏应点选“广东省教育厅”),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网上信息必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并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研修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在申请人提交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推荐意见内容另建一个WORD文档作为电子版文件提交。
(三)材料提交。请各单位将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于4月20日下班之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hizi@s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
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020-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