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5-09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3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我校可推荐不少于8名。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硕士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推荐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要求访问学者申请者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学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

(三)择优推荐。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材料提交。请各单位于2023511日(周)前将以下申报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angwanyu@smu.edu.cn。

1.单位推荐函(加盖单位党委章,纸质版1份);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根据要求签字盖章,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四、有关要求

(一)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实施 “新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遴选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

(二)申报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报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向拟访问学校提交申请。

(三)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3年9月2024年7月。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

(四)各单位要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关心支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访学进展,确保访学研修成果质量和人员身心健康。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359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