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总体工作要求和安排,现将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申请2018年度教师资格认定的全体人员
二、测试时间:2018年4月25日(周三)
三、测试地点:校本部教学馆(详细安排见附件1)。
四、测试要求:
1.请测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5份纸质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附件2),并按照测试人员分组序号及测试时间(附件1)于考前20分钟到考场外安静候考。
2.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测试前,请仔细阅读考生须知(附件3)及测评办法和标准(附件4)。
3.试讲时不使用多媒体,必须有板书。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按时参加测试。测试须于4月25日当天进行,不再另行安排补测。
附件:
1.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分组情况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生须知
4.测评办法和标准
人事处
2018年4月23日
(联系人:唐琬瑜, 联系电话:64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