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21〕1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高等学校专任教师(含编外聘任专任教师)。
(二)高等学校政治辅导员。
(三)高等学校行政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具体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
(五)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要求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须提供与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以下简称“两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同时参加各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和教研实习成绩在教师资格认定中的使用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高校等事项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49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程序
2021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上旬开始。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二)申请人报名
申请人于10月8日10:00-12日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的第二天(10月8日-13日),登录“广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评审系统”(网址:https://gxrd.gdedu.gov.cn/gxrd,下称:“省评审系统”)上传个人认定材料,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四)各单位提交材料
1.单位推荐函,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织)对本单位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人员提出思想政治及师风师德相关意见,公文(推荐函)的形式报送。
2.《南方医科大学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3),要求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各单位收取申请人纸质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粘贴的顺序(附件4)应与报名汇总表(附件3)的顺序一致,照片背面备注“学校+姓名”。
4.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1年10月13日17:00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至tangwanyu@i.smu.edu.cn,逾期不予接收。
(五)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个人网上注册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
申请人报名 |
申请人上传认定材料 |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
申请人提交照片等材料至单位 |
单位提交认定材料至人事处 |
体检 |
10月1日前 |
10月8日-12日 |
10月8日-13日 |
10月上旬,具体见后续通知 |
按单位要求的时间 |
10月13日前 |
10月13日前取得体检结果 |
备注:如有变动以后续通知为准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开展本单位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把审核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二)各单位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醒本单位申请人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学历鉴定、体格检查等工作。
(三)各单位要仔细核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如有错误,提醒申请人及时更正。要特别注意对教师资格证书上打印信息项的核查审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证件号码、任教学科、毕业时间等信息,并按上级工作部门要求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2.教师资格认定单位报送材料和申请人上传材料清单
3.南方医科大学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4.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用照片粘贴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7.教学任务书(模板)
南方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电话:020-61648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