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04-12 】 【 浏览次数: 】 【 作者: 】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大力宣传表彰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教育部联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在第35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教师。

被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单位可限额推荐1人候选人至学校。

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确定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最终教育部推选出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三、工作要求

(一)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请各单位务必于2019年4月15日(周一)12:00前将候选人事迹材料(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报送至学校人事处,逾期视为不推荐。


附件:简要事迹材料要求

人事处   

2019年4月12日

(联系人:唐琬瑜,联系方式:648070)




附件:

简要事迹材料要求

字数400字以内。参照样例,要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突出事迹进行概括,提炼最鲜明事迹特征。列举本人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奖励且不宜超过3项。


样例:

姓名,性别,民族,**年**月生,(政治面貌),**省**市**县(区、市)**学校教师。(教书育人事迹:如,她扎根教育24年,用爱心帮特殊孩子跨越残缺的障碍,用耐心与匠心教会特殊孩子学习知识、学会做人。她坚持口语手语相结合和医教结合的教学模式,倡导生活化课堂,实施分层教学,开展校本研究,推进融合教育,积极对学生进行个别化训练。她寓教于乐,为学生开设十字绣、水钻贴画、手工、刺绣等校本课程,深受学生喜爱。先后8次在指导学生手工作品、文艺节目中获国家、省级辅导奖。她担任师德讲座主讲人,将崇德修身的课堂建在学校、建在每名教师心间)。曾获****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