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09-06 22:24:32
孙岩

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南方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实施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是2012年省政府设立的一项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资助政策,各学院要广泛宣传该专项资助政策,让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清楚了解该专项资助的申请渠道和程序,排查摸清本单位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密切关注今年受疫情和汛情影响致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学生的相关信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时顺利入学,切实做好新生资助的申请、审核、统计报送等工作。

二、统筹用好政策

各学院要统筹好各项资助政策,合理安排各项资助项目,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原则上统一申请该专项资助,本学年不再同时享受省财政设立的其他专项资助(国家助学金等),从二年级起,按相关资助政策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金等资助。

备注:同时符合“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本学年内不同时重复接受其他政策资助。

三、资助对象、标准及申请条件

资助对象为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具体资助标准、申请条件,请依照《南方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新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二)学院初审:学院对提出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认定和审核,将推荐资助名单报学校学生处复核。

(三)复核与公示:学校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资助的学生名单进行复核,提交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审定,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工作流程上报学校审批发放资助资金。

五、材料报送

(一)申请资助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广东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3.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等符合其中任何一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请各学院于9月20日前将上述学生的申请材料纸质盖章版(复印件)和附件2、3、4、5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科,其中附件2、3需同时上报纸质盖章版。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逐一摸清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助尽助、顺利入学。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非广东省生源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填报)

3.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广东省生源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填报)

4.在校学生信息录入-模板(只限大一全体本专科新生填写)

5.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导入模板(只限大一自愿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及新生资助的本专科生填写)

6.南方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新生资助实施办法

联系人:杨志群     联系电话:61648426

工作邮箱:103538196@qq.com。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处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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