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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近日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工作已经开展,该奖励为广东省医学会主办的社会力量涉奖。根据《广东医学科技奖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依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年度推荐项目应是201111日至20161031日内完成的项目,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0011日至20161031日期间已出版发行的作品。

(一)推荐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华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未在本年度广东医学科技奖其他推荐项目中使用。

(二)为增加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各推荐单位及项目完成单位应公示本单位本年度拟推荐项目的基本情况,公示无异议或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期要求不少于7天。

(三)《广东医学科技奖推荐书》(下称推荐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是科技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不得空缺或缺页,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查提交材料的完整和真实性,并承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推荐书应为PDF格式电子版打印件,纸质版内容应与电子版一致,完成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推荐单位和完成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办理)。具体推荐材料明细包括:

①推荐书1本(附件2)及佐证材料附件(可为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②项目公示要求(附件3);

③项目汇总表1份(附件4)。

另外医学科学技术普及奖推荐项目还需附加相关科普作品。对科技奖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推荐项目,可申请专家回避(附件5)。

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一份。其中纸质版送至校本部行政楼205;电子版材料命名“科技奖+推荐单位名”以PDF压缩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推荐时间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1123日,纸质版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11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药学院科研办

2018年11月15日

(联系人:周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