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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学生工作部、保卫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各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规定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规范我校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提高人才素质质量,学校决定对二 O 一一届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依据

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请严格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全面审查鉴定。

二、毕业资格审查范围

本次毕业资格审查对象为 所有 2011 届 有学籍的在校本专科毕业生(不包括正在休学、停学及已退学者)。 审查结论将作为学生毕业或结业的根本依据。

三、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分为学籍审查、德育审查和学业审查三个部分。

1 .学籍审查

由教务处负责最终审核。先由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对毕业生缴费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对结果返回教务处及相关学院( 被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界定为无故欠费的同学,教务处将不予注册毕业证 )。再由各学院对毕业生学籍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其学籍状况,学籍在册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为合格,学籍未在册审查为不合格。

2 .德育审查

德育审查分为在校期间违纪处分和德育综合考评审查。

( 1 )在校期间违纪处分审查:由各学院负责办理。凡在校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学生均需接受该项审查。如已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终止处分的学生,该项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发现有隐瞒或审查不认真情况,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 2 )德育综合考评审查:由各学院以《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手册》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进行审查,在校期间每个学期德育成绩及格的学生本项审查为合格,德育成绩有一学期不合格,但有较大进步者,此项审查也可定为合格;但学生在校期间有二个学期以上(含)德育考评为不及格者该项审查为不合格

3 .学业审查

学业审查分为成绩审查、英语应用能力审查、专业实习审查、毕业论文审查等四项。

( 1 )成绩审查:此项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者资格审查为合格(注意:应修课程确保全部修读完,不得遗漏),否则为不合格(强调 :体育不合格者,不准予毕业和授予学位)。

( 2 )英语应用能力审查:此项由各学院与教务处提供的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进行校对,凡取得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通过学校学位英语考试的资格均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3 )专业实习审查:此项由各学院负责收取毕业生实习资料和成绩,各毕业生按要求参加专业实习,并取得合格鉴定和完成实习报告者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4 )毕业论文审查:此项由各学院负责审查,毕业生必须按《南方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且成绩合格者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 5 )创新学分和选修课学分未达到要求,审查为不合格

四、毕业资格审查结论的使用

学校根据以上各项审查结论,按照毕业资格审查条件(见附 1 ),批准毕业生毕业或者结业,并按相应结论颁发给毕业证或者结业证。本审查结论将最终形成《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见附 2 )并载入学生档案。

五、学位初审

学位初审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各学院根据学校学位委员会通过的《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见附 3 ),对所属毕业生进行学位初审。 在 2007 年 6 月 6 日前因作弊被留校查看处分的同学,若符合终止处分条件,其它条件均达到授位标准,可缓授学士学位。2007年6月6日后在考试中被定性为违纪的同学,若表现良好,其它条件均达到授位标准,可缓授学士学位,在考试中被定性为作弊的同学,一律没有缓授机会。 各学院指导符合学位三授予标准的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审核表》(附 6 ),一式两份(一份教务处存档,一份进学生档案)。 请对本学院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南方医科大学 2011 届毕业生学位初审汇总表》(见附 4 ),及时交送学校教务处汇总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六、毕业生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1. 6 月12 日 前完成 交费情况 核对工作。  

2 . 6 月 13 日前完成学籍审查工作。

3 . 6 月 13 日前完成德育审查工作,并交学院汇总。

4 . 6 月 18 日前完成学业成绩审查工作。

5 、 6 月 20 日前各学院完成学位初审工作。

6 、 6 月 21 日下午下班前,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及各学院务必将相关数据统一交到教务处汇总。

7 、 7 月 10 日前,各学院上交毕业学生学籍档案资料。

七、 领取证书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办理好离校手续, 6 月 27 日—  6 月 29 日 以学院为单位凭盖好章、签好字的 离校手续通知单 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或结业证、结业证明。离校手续通知单请各学院自行复印或下载(见附 5 )。 各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未交齐不予领取证书。

八、学籍档案整理

各学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 2011 届毕业生学籍档案资料,包括学籍表、成绩单、学位评定审核表、成绩优异学生审核表、各类奖励与处分登记表,所有表格均需填写完整并打印完成,不得手填。每个学生的资料必须装订在一起,各学院 6 月 18 日统一到教务处领取不锈钢钉。 对于逾期学籍档案资料未按要求上交的学院,教务处将对该学院毕业生学历注册数据延期上报,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学院负责。

九、要求

对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审核工作是我校规范管理、严抓教学质量的根本要求,本次毕业资格、学位初审工作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共同负责,各学院组织落实,加强指导、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附 1 : 毕业资格审核条件

附 2 : 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附 3 : 学士学位授予标准

附 4 : 南方医科大学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初审汇总表

附 5 : 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单

附 6 : 南方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南方医科大学

二 O 一 一 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