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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药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  任:刘叔文

副主任:贾志敏  刘世霆

委  员:陈文华  雷林生  庞建新  徐江平  游文玮  张嘉杰

 

二、机构职能

1.指导药学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规划、改革和研究工作;

2.根据国家指导性培养方案,制定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置;

3.指导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师资队伍建设;

4.监督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