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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分担的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工会委员每年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议题,并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严肃负责履行教职工的各项权利,自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参加对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的意见和建议。

五、经常保持与全体教职工的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全体教职工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六、积极宣传和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完成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