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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3日 | 来源: | 作者:

教研室、实验室

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号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本科教学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我院教师聚焦教学改革实际问题,推动我院本科教学内涵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中医药学院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范围包括我院本科教育教学。项目类型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其中,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特别是中青年教师,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综合类教改项目开展时间为2年,一般类教改项目开展时间为1年。具体申报类别如下:

(一)综合类教学改革类。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以专业认证为导向的横向课程整合

2.中医药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设

3.中医药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与实践

4.中医类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与实践

5.中医类经典能力提升研究与实践

6.综合性、横向性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一般类教学改革类。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1.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

2.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研究性学习等新型学习方式研究和实践

3.在线课程考核评价机制探索与实践

4.过程性评价和多元考核机制研究与构建

5.基于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研究与实践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与实践

二、申报要求

(一)立项原则

项目推荐及立项应遵循以下原则:

1.问题导向。项目须坚持从岗位和本校、本专业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岗位特色、专业特色和学校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须紧密结合全省重大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大力开展教学改革核心问题研究攻关。

2.原创导向。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必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对特定问题进行适度超前研究或改革,提出对策建议,引领教学发展方向。

3.实践导向。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并致力将建设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项目成果的实践应用效果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主要标准,适度放宽对项目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要求。

4.共享导向。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以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并支持跨校项目的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通过各平台渠道,大力推广项目优秀成果,充分发挥项目对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和促进作用。

(二)限项要求

1.学校已有相同或相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本年度教学改革培育项目对各科室申报名额不限项,经专家组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

三、时间安排

(一)430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附件1)、各科室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2),将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报送教学办。

(二)56-513日,教学办组织对申报项目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定立项项目名单。

(三)520日起,各项目组织开展。一般类项目开展时间为1年,2022年9月进行中期检查,2022年底进行结题验收;综合类项目开展时间为2年,2022年底进行中期检查,2023年底进行结题验收。

四、注意事项

(一)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教学成果培育、遴选的重要基础,也是学校教学工作绩效评价重要内容。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各科室要认真分析梳理现有各级各类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结合教学改革发展实际,根据教改项目重点领域,针对人才培养中的不足和问题,科学设计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改革探索,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三)各科室要加强项目开展指导、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管理。学院分两批拨付经费支持项目开展,首批经费于立项后拨付,各项目中期检查后,审核合格的拨付第二批经费,未合格的取消经费资助。整体项目结题验收后,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追加经费支持;对于建设进度滞后的项目,将全院通报,并停止一年教学项目申报。


附件:

1.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2.中医药学院2022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


                            中医药学院  

2022413


(联系人:戴娇娇、汪升薏,联系电话:789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