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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4日 | 来源: | 作者:

 学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附属医院,就业指导中心,顺德校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广东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中医继教函[2015]8号)精神,2016年广东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内容和形式要求
    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评审应以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等医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信息为主要内容,适应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注重针对性和先进性,项目内容要符号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或达到先进水平;
2.国内外中医药研究动态及先进技术的引进与推广;
3.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先进技术的引进与
推广;
4.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的运用与推广;
5.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中医、中
药、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或已获专利项目的推广;
6.中医经典著作学术思想的研究;
7.研究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已获奖励的成果的推广运用;
8.运用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二)项目承办条件
 1.师资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务,其主要教师应有2/3为副高以上技术职务;项目举办单位,外聘教师不超过1/3(学术团体除外);
2.学分授予: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新颁发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规定执行,省级Ⅰ类学分,按6学时授予1学分计算,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
3.获成果奖励的项目或已申请了专利的项目,请将相关证书复印件附上。
二、申报程序
(一)2016年度省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登录网址http://www.gdwskj.cn/),项目申报者在网上完成申报后,打印并报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申报表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于2015年12月29号前报送至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二)2016年度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专项备案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公布(登录网址http://www.gdwskj.cn/),授理备案项目的时间按季度进行,分别为3月、6月、9月、12月底前。
 三、其他
2016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能多头申报,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南方医科大学
2015年12月23日

(学校联系人:谭安群,联系电话:61648065)

(学院联系人:罗超华    联系电话:6164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