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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订2021年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合同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7日 | 来源:科研院 |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收到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粤中医函 [2020]366号),现转发大家。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网上填写合同,并按照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下称粤中医函〔2017〕344号)要求,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课题按计划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立项项目详见附件。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登录“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10.76.80.212)按要求填写合同,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已附在合同书模板之后,不需单独下载。

2、各单位需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638号)等有关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中医临床研究项目备案工作,加强中医临床研究项目学术审查和伦理审查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规范中医临床研究管理,提升研究质量。各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粤中医函〔2017〕344号)要求,加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

3、面上项目、指令性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专项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为3年,到期后按照粤中医函〔2017〕344号等有关规定结题验收。

4、学校时间安排:
(1)12月25日前项目负责人完成合同书网上填报、提交;12月3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完成合同书网上审核、提交;
(2)1月20日前项目承担单位将一式4份纸质合同书(绩效目标申报表放经费预算后,盖章页是最后页)交学校科研院。


附件:1、关于下达2021年度广东省中医药局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项目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省中医药局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3、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合同书签订程序


科研办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64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