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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 来源:科研院 | 作者:

各单位:

广东省科协现已开展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凡在我省(含中央驻粤单位)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通知推荐要求的科技工作者(会员)均可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按照“广东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2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办。
一、评选条件
(一)在我省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含中央驻粤单位及香港、澳门在广东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科学道德与学风,在科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突出贡献指:在科研、设计、工程和生产中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前五名完成者;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前三名完成者;以及根据有关规定获得相当于上述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二、推荐工作要求
各教研室要严格执行《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推荐评选条件,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推荐候选人工作,指导候选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
请各被推荐人仔细阅读附件,根据附件要求推荐人选、填报材料。学校共可推荐3人,每二级单位限推荐2人。
三、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请被推荐人按照《广东省丁颖科技奖评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第九条要求填写提交附件3-6。相关表格全部要求A4纸双面打印,不得改变表格页面格式。材料需完整报送,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教研室于2021年2月23日前将被推荐人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办.
(二)报送材料内容
1.广东省丁颖科技奖推荐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4份。
2.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简表(附件4,粘贴相片),纸质材料一式4份。
3.广东省丁颖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5):被推荐人须经三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三位专家中除一位为本单位专家外,另外两位应是与被推荐人不同单位的同行专家。专家推荐意见表需交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1部。科技成果应以评奖前五年内、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具体经济效益证明材料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
5.被推荐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4份,由本人如实撰写,对政治思想、科研成就成果、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方面的内容应有具体事例,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被推荐人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4册并提交。
6.有关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包含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电子版及《第十六届广东省丁颖科技奖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材料严格按纸质材料顺序排序。以“丁颖奖申报+二级单位+姓名”为名称提交电子版到科研办。
四、推荐工作安排
1. 各教研室于2021年2月23日前报送推荐材料。
2. 学校根据二级单位推荐人数进行校内评审。
3. 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截止时间前报送材料至省科协。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648244

科研办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