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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章条件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 来源: | 作者: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暂行规定》有关规定,2013年级起研究生严格执行此规定。2012级研究生按原有规定发表研究论文。中文核心、统计源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为准。
一、申请博士学位的文章发表要求
1、各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除外,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和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除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一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二类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著,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3、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专业及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3篇;或发表“1、”要求的学术论著。
4、各专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5、各专业学术学位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前半区以上(含)期刊(或IF>7)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具体以协议书具体条款为准)
6、各专业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文章发表要求
1、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除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论著:
(1)SCI论文分区四区以上(含)期刊的论著第一作者;
(2)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的论著前二作者;
(3)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的论著前三作者;
(4)SCI论文分区一区期刊(或IF>10)的论著前四作者。
2、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统计源(含)以上期刊或《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3、各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按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4、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5、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延续和进一步深入课题研究,争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著,对于毕业当年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如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允许其不发表学术论文,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6、导师近三年内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著的,其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确因课题需要不便发表学术论著,并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在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陈述理由,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也可以不发表学术论文而授予硕士学位。
三、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在攻读相应学位期间,以学位论文相应内容为基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研究生为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导师应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
四、2016级以前(含)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者,研究生单位署名可以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也可以为1南方医科大学和2××医院(1、2为共同第一作者单位,但1、2的顺序不得颠倒);通讯作者单位署名要求同第一作者单位。
五、2017级以后(含)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单位署名排位第一位的须为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导师署名须为通讯作者(含共同通讯作者),其单位署名须含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海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南方医科大学相应二级单位可以排名非第一。相应二级单位指学校具有内设机构编制的各直属二级单位。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的相应校内二级单位为研究生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的二级单位。具体规定详见《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单位署名暂行规定》(校研字〔2018〕11号)。
六、凡以中文文章申请当学年补授学位者,如不能提供发表文章原件,可暂用发表在学位授予当月30日以前的期刊文章清样申请(每年共6月、9月、12月3次学位授予机会,即文章需发表在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含)),但必须经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换领学位证书。
七、凡以SCI论文申请学位授予者,如文章只录用,可暂用录用证明和投稿件打印稿申请,但两者均需导师签字同意。届时以正式发表的文章原件换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