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8:57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5〕37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有关征集和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与报送要求

(一)参加人员

面向我校在职教师征集案例。

(二)案例内容

1.案例可根据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参考框架(附件3),围绕教、学、评、研、育五大教育教学主场景,聚焦典型场景应用描述和微场景示例,以问题为导向,以各类通用、垂直类人工智能平台工具为抓手,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典型案例。

2.案例的平台工具选用必须基于国内的人工智能平台工具,工具选用要根据问题解决需要选择适切的工具和功能,体现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效率提升、质量优化、个性化育人的 价值作用,形成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问题解决的高质量案例。

3.案例内容要注重导向性和适用性,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人为本,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应用人工智能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应符合师生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能力,避免出现惰化思维能力、影响独立思考等倾向。要注重法治道德、安全隐私、文明诚信等人工智能伦理和责任落实,坚决反对抄袭、造假、违反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营造文明健康数字环境。

(三)提交规范

1.每个案例需提交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课件及案例视频(案例信息表及制作要求见附件4、5)。

2.案例视频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采用“PPT+录屏+解说”的方式录制,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案例概述(2分钟以内),介绍案例解决的教育教学场景主要问题、采用的技术方式方法。二是过程与方法(6分钟左右),介绍人工智能平台工具选取,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步骤和方法。三是成效与经验(2分钟以内),介绍应用成效,总结应用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技能或策略。

3.提交格式:案例信息表填写后以Word、PDF文档格式上交(PDF版本需盖章),课件以PPT形式上交;案例视频以MP4格式上交。

(四)资格审定

1.有政治原则性错误、概念性错误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案例,取消参加资格。

2.作者应对案例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非原创的部分需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案例作者承担。

3.参与活动教师应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流程

(一)教师申报

案例征集根据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一个案例填写1 位作者,一位作者最多报送1个案例。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二级单位推荐

各二级单位组织有意向的教师进行申报(排序推荐),并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教师人工智能应用案例信息表》、PPT课件、MP4案例视频和申请汇总表)按“教师姓名+案例名称”规范命名,由单位汇总后,打包命名为“XX单位+人工智能应用案例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974802292@qq.com。

(三)校内专家评审推荐

2.校内专家评审推荐: 根据省级推荐名额限制(每校不超过3件),教务部将委托专家团队,对各单位申报的案例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四)省级平台填报

获推荐案例,由案例作者本人于2025年9月8日-14日期间,务必自行登录活动平台(网址:https://huodong.ncet.edu.cn) 完成最终的案例信息填报及材料上传(包括信息表、课件、案例视频)。逾期平台将关闭。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5年8月25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326511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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