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征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有关案例征集和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报送要求
各单位应结合自身在“人工智能+”方面的实践情况,特别是在个性化学习辅助、智能教学辅助、智能实验辅助、教育资源智能开发与推送、教育评估与决策支持等应用场景中的实际应用,积极遴选并申报应用成效显著、示范效应良好的典型案例。
二、案例征集条件
典型案例申报需同时满足基础条件与专项条件。专项条件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基础条件如下:
(一)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应于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内启动实施。
(二)典型案例包括智能化解决方案、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等,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人工智能产品及服务。
(三)案例项目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技术路线具备创新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提效增值等方面效果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良好,具备较强借鉴意义和复制推广价值,为行业智能化转型提供示范。
(四)报送案例需符合征集方向要求,可对外公开宣传;项目应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材料应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文字表述应简洁明了、生动形象,并附对应的图片等宣传素材。
三、提交规范
各二级单位组织有意向的教师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典型案例(附件3)及《推荐案例汇总表》(附件4),统一报送至指定邮箱:1974802292@qq.com。
四、案例推广
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推荐案例进行整理,汇编发布入选案例,并依托行业活动、宣传报道、标杆访学、专题展览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以行业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5年8月28日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13265119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