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要“坚决惩治学术不端行为及学术腐败,完善师生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教育培训机制”。在此背景下,完善高校教师学术诚信治理体系,已成为规范学术行为、强化学术道德的关键任务。
一、高校教师学术诚信治理的现实困境
1. 制度设计与实施有效性不足
学术诚信制度常与绩效考核等资源竞争性制度目标冲突,导致治理合力被削弱。制度本身规定较为抽象,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学术实践,部分教师认同度低,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 治理体系不健全,权责不清
多数高校依赖学术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处理学术不端,主动性不足、效率偏低。部分高校将相关工作挂靠于行政部门,导致工作边缘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失衡,调查与惩处机构缺乏独立性与权威性。
3. 治理流程内容有待深化
诚信教育多侧重于学生,对教师群体关注不足。治理内容多停留在文件层面,未能全面覆盖科研全流程中的失信风险,存在“文件无而现实有”的盲区。学术不端检测手段也存在争议。
4. 惩戒力度与精准度不足
高校虽具备多种惩戒手段,但执行力度不足,标准不一。不端行为发现机制滞后,调查易受干扰,惩处往往流于形式,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二、高校教师学术诚信治理的实施策略
1. 完善学术诚信治理制度
构建国家、社会与高校协同的治理体系。政府应出台更具操作性的监管办法,高校需将学术诚信纳入单位和个人考核,建立失信名单上报机制,提高失信成本。同时加强知识产权等法律教育,提升教师法律意识。
2. 健全学术诚信治理机构
国家层面可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重大、复杂案件的立案调查与结果公开。社会层面引入第三方机构与媒体监督。高校层面应设立专职部门,配备专门力量,负责诚信建设与不端查处。
3. 优化治理流程与手段
加强教师群体的学术诚信教育,并将其与科研经费申请等实际环节挂钩。开发共享诚信教育资源,提升教师参与主动性。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教师学术诚信数据库与大数据中心,实现信息共享与智能治理,提升精准性与时效性。
摘自 中国教育新闻网 2025-10-15(袁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