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学校在枫叶厅召开中心组学习讲坛,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欣亮律师来校,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高校管理法律实务培训,围绕高校日常管理常见法律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校机关、教辅机构、各学院副职及以上领导,学校全体机关干部,校本部专职辅导员,各学院办公室主任、学工办主任、教研办主任及有关人员约230人在主会场参会。顺德校区管委会、各附属医院在本单位分会场组织有关人员参会。
王欣亮是学校法律顾问、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东律协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城市更新协会监事,长期专注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是教育科研法律服务领域,同时担任暨大、华农、中大、广药等多所高校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副主编参与出版撰写著作《商业地方租赁典型案例评析及操作指引》,多篇论文发表于《广州律师》、《广东律师》和《法治论坛》等刊物;多次荣获广州讪律师协会业务成果奖、理论成果奖等奖项。
在近两个小时的报告中,王欣亮以“高校管理常见法律风险实务培训”为主题,就高校常见的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法律风险,结合八大实际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和讲解。王欣亮谈到,高校管理常见风险在于合同、资产和人这三个方面。以常见的采购合同为例,需要了解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作内容)、权利与义务(主体责任)、物品交付(合作成果)、合同款项(利益、担保)、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情形)、争议解决和其他方面(保密、通知送达)等主要内容。对于如何正确理解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这三者的概念,不少人会有所混淆,法人的表现形式是组织或机构,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表现形式是个人;法人代表的数量可以是多人,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又如,在履约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之一是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尤为重要的是进行证据收集,其中书面证据包括来往信函、会议纪要、备忘录和其他证明材料;电子证据包括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和通话记录等;视听证据包括照片、录像、录音和视频等材料。在分析学生违纪处理的案例时,王欣亮阐释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内容,并指出降低学生管理风险的一些防范措施。
学校副校长宁习洲指出,本次报告会是学校开展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的一次重要安排,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管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依法治校。王欣亮律师的报告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对学校师生员工进一步增强法律和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有积极的帮助。宁习洲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校宪法和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宪法和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细化工作措施,把学校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在法治化道路上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