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工字[2012]12号文关于开展2012年度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的通知
学校各二级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全校教职员工参与工会、教代会工作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工会先进集体”6个。在学校20个二级工会中进行评选。
2、“优秀工会工作者”22名。在各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中进行评选。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00名。在工会会员中进行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工会先进集体
(1)工会、教代会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能够认真履行工会四项基本职责和教代会四项基本职权。工会、教代会工作有创新。
(2)充分激发教职员工的主人翁精神,正确组织和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坚持以医、教、研为中心,全力支持和服务于本单位中心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全心全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认真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单位)的整体利益。
(5)工会组织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活力,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群众性活动。
2、优秀工会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自觉地接受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大力协助单位领导完成工作任务;热心工会工作,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会员参加工会活动。
(3)认真履行工会四项职能和教代会四项职权,紧密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
(5)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关心教职工生活,受到教职工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3、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工会工作,努力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
(3)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带头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好学上进,在各项工作中完成工作任务好。
三、推荐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坚持教职工认可为标准,推荐参与“工会先进集体”评选的单位必须经所在单位工会委员会通过。
1、“工会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二级工会在总结本单位今年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
2、“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二级工会按照名额分配推荐上报。
3、各单位推荐上报名单将提交第二届工会全委会通过。
4、校工会对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四、上报材料
1、申报“工会先进集体”的单位须填写《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一式两份。
2、评选推荐为“优秀工会工作者”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个人,须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
3、各单位推荐上报名单及材料请于12月25日前交工会办公室。
附件:1.2012年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工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3.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4.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南方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