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专栏】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四论认真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发布时间:2019-04-19 浏览次数:

来源:南方日报


创新驱动的核心是科技创新。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必须集中力量推进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发展区域。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把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作为推进大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强调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粤港澳创新合作,构建开放型融合发展的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制度和政策环境,着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建设全球科技创新高地和新兴产业重要策源地,赋予了大湾区在引领支撑创新驱动方面重要使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规划纲要提出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体现了对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动力的深刻洞察,是立足国家发展全局和粤港澳发展基础、现实与未来作出的科学部署。三地科技研发、转化能力突出,拥有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大科学工程,创新要素吸引力强,具备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良好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三地在促进生产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完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等方面还有待加强。要紧紧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一战略定位,瞄准世界科技和产业发展前沿,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

粤港澳三地在科研、产业、人才和对接全球资源方面各有所长。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着力构建开放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规划纲要从加强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学研深度融合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强调要推动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发挥更重要作用;建设开放互通、布局合理的区域创新体系;推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建设;鼓励粤港澳企业和科研机构参与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支持粤港澳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深化创新体制机制改革、设立产学研创新联盟等。贯彻落实规划纲要部署,广东必须抓住机遇、积极作为,深化合作、加强区域协同,共同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要加快推进大湾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叉研究平台和前沿学科建设,着力提升基础研究水平。规划纲要明确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珠三角九市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支持结合粤港澳三地特色和实际的重大创新载体、研发中心、科技产业发展平台建设,推进香港、澳门国家重点实验室伙伴实验室建设。广东拥有两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港澳有深厚合作基础。近年来,围绕推进建设自创区、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广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要携手港澳,加强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抢占技术创新制高点。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最为紧迫的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优化区域创新环境,破除影响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瓶颈和制约,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按照规划纲要部署,要扎实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实施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鼓励科技和学术人才交往交流,推动就重大科研项目开展合作;创新机制、完善环境,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在创业孵化、科技金融、成果转化、国际技术转让、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为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的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便利条件,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合作。

创新决胜未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是第一动力重要理念,深刻领会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深远战略意义,坚持创新驱动、改革引领,将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建设科技创新强省紧密融合起来,推动三地协同创新环境更加优化,创新要素加快集聚,新兴技术原创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升,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提供强劲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