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和我校(校字通【2017】2号)《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2017年)的通知》精神,我校2018、2019级本专科学生的体质测试考试定在顺德校区11月进行,2018级安排在11月3号、10号全天及16号下午进行,2019级安排在11月17号、24号全天进行,两个年级的缓考安排在11月30号下午。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如遇雨天,由通识教育部最后通知为主。请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好学生进行身体锻炼,为体质测试做好准备。考试期间学院需派一名辅导员全程陪同。
附件:
1.学生体质测试注意事项
2.2017年学生体质测试实施方案
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4.缓考申请表
5.体质测试方法
通识教育部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