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校内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复核、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和学校本专科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工作程序,现将我校拟获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本专科生)奖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学生处反映。具体公示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示期:2021年11月19日-25日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0-61648427
邮箱:nyzz2020@163.com
地址:高层公寓负一楼学生处108房
附件:
拟获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本专科)奖学金名单
学生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