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全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学院初审后将学生信息汇总到《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审汇总表》中,于5月29日前将有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处。(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719686218@qq.com,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逾期不报的学院视为弃权。)
工作联系人:热伊莱,电话789502,办公地址:校本部文化活动中心3楼学生处。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
附件2: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申请表
附件3: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初审汇总表
学生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