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学生: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和全国资助管理系统对我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结果,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等工作程序,现将我校拟获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评定结果若有异议,请及时向学校学生处反映。具体公示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示期:2021年4月12日-16日下午5时。
公示期间接受实名方式来电、来访。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20-61648427
邮箱:nyzz2020@163.com
地址:高层公寓负一楼学生处资助科108房
附件:拟获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学生处
2021年4月11日